随着知识产权的发展,国家大力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建设,企业的专利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但是很多企业在申请专利时仍然存在很多的误区,导致专利无法保护技术等情况。今天就给大家讲讲专利的十一项避坑重点。
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需要申请专利
一些人认为,只要是自己研发的产品/技术,不需要经过专利申请就能获得保护,甚至认为只要在公开场合发表了,就表示拥有了该产品/技术。
可是专利权与著作权不同,著作权因作者创作作品而自动产生,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而专利权是一种垄断权,是以先申请为原则的,谁先申请,专利权就授予谁。也就是说自主研发时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无法获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如果发明人不及时申请专利,被他人抢先申请并授权,不仅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反而还会成为被告。
另外我国许多专利都已经被它国恶意抢注,其中包括:被美国抢注专利的人参蜂王浆,被日本抢注专利的六神丸浙西,以及又是被德国抢住的银杏叶制剂,这些无疑都成为了这个时代的阵痛,由此可见,保护专利有多么重要。
2.投产后才申请专利,没成型/投产的产品无需申请专利
许多企业抱着探路的心态,未申请专利就将产品投入市场,曝光了专利成果后再进行专利权的申请。这种做法就算将来要对侵权者进行诉讼,也极其容易被侵权者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公开为由反驳,最终败了官司。
也有企业认为专利一定要有实际的产品,或者投入生产的工艺流程,才能申请专利。这容易使专利处于不稳定状态,丧失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沦为大众可使用的专利技术,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总而言之,专利申请的基础并非市场上已经存在的产品,在产生切实可行的想法之前,就可以着手准备专利的申请事项。
3.专利成果改进更新不用申请专利
一些专利权人可能认为,一旦申请了某项或几项专利,就能够获得长期的保护,从而忽视了后续的研发和申请工作。这种“事后不必再做”的想法,实际上限制了专利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也暴露了专利保护中的一个重要漏洞。
4.一个产品只能申请一个专利
许多人都觉得一个产品/技术只需要申请一项专利,就可以获得全方位的保护,这是对专利的误解。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三种,保护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只要符合专利申请的要求,同一个产品完全可以同时申请多个专利,从不同角度保护自身的专利发明。
专利技术如果一成不变,无法满足社会不断变化的需求。特别是在那些更新换代较快的行业,如果没有及时对专利进行迭代更新,而其他人对技术进行了改进并获得了新专利,那么原专利权人只能依靠旧专利的保护。
这种情况不仅会降低原专利的价值,还可能限制其后续发展,甚至导致原专利权人因未能更新技术而成为侵权方。
5.获得专利证书就拥有专利权
这其实也是绝大多数人的误区,获得了专利证书也不代表真正拥有专利权。得到专利证书,并非代表你获得有效的专利权,仅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
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申请之前已有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类似专利,申请仍然有可能被批准并获得专利证书。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如果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将继续有效。但如果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专利可能会被判定无效,从而失去专利权。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虽然有实质审查,但也无法确保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的文献资料都进行过检索,所以发明专利也存在一定的被无效的风险。
6.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盲目提交
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很多创意或者思路,一旦被申请或被公开了,就无法再申请了。在实际中,许多申请人都会先入为主地认为自己的发明技术没有在市面上公开,从而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前忽视了查新检索这一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无法保证,无从知晓技术方案是否被公开或公开使用过。
据国外统计数据显示,在一项新的技术或新的发明中,约90%的知识是通过各种文献信息而获得的,真正创造性的工作仅占10%左右。这时,专利检索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工作。
如果别人已经就某项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已经公开过,你通过检索查出来了,那也就省下了一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
7.申请专利前先发表了相关论文或在公开了创意设计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就急于发表论文或进行成果鉴定,把专利申请排在了后面。然而发表文章或进行相关的成果鉴定就不可避免的要公开技术内容,这将会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
这类误区通常发生在高校,老师或同学没有意识到要先申请专利,再进行论文的发表,很多时候,专利检索到的就是他们自己公开的论文。也有一些人急于展示自己的创意,在网上随意公开自己的研究材料,结果在审查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对比文件。还有一些即使没有被查到,但因为提前在网上公开了,以后也会被用作无效的证据。
8.担心技术泄密而忽视专利的保护
有些发明人担心将自己的技术交给代理人处理会面临泄密风险,这主要源于对代理人诚信的顾虑。事实上,代理人经常接触各种新技术,如果泄露客户的机密信息,不仅违背职业道德,也会影响其在行业中的声誉和长期发展。当然,不能因为个别代理人的不当行为就对整个行业产生偏见,发明人仍然需要积极地进行专利申请和保护。
另一些发明人则担心专利公开会导致技术被他人盗用。然而,专利制度的核心就是通过公开技术换取法律保护,如果技术不公开,就无法享有相应的专利保护。而且,一些没有具体实施方式的专利通常无法获得授权。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一些配方,可以通过限定范围的方式保护。对于一些重要的核心技术,发明人还可以选择通过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因此,发明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权衡专利保护和技术保密之间的利弊。对于那些难以保密且业内人士容易了解的技术,应该选择专利保护;而对于容易保密、不易被他人知晓的技术,则可以选择商业秘密保护,比如像可口可乐的配方至今保持机密。
9.过分保密专利技术导致技术交底书材料不足
发明人在自行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时,有时候出于对专利技术的过度保密,在技术方案上一笔带过。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代清楚,导致代理人无法撰写出合适的专利申请文本。
有些发明人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害怕更多的材料泄密,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一味要求保密,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专利申请文件就会显得特别单薄,专利公开的信息分量过少,也是导致专利被审查员驳回的原因之一。数据表明,一件专利申请若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该专利申请98%会被驳回。
10.认为申请专利无需提前布局,申请后也无需管理
专利申请过程繁复,其中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可以过宽,过于宽泛容易被驳回,也不可以过窄,过窄会使专利得到的保护变弱。这时就需要提前规划专利的布局,这样才能使专利得到最大程度上的保护。建议选择专业的代理机构全程负责。
11.认为不需做长远的专利战略规划
首先,专利战略规划能够有效避免时间和资源的浪费。一些企业在没有明确目标的情况下,盲目申请大量专利,最终导致授权率低,且产生大量无实际价值的“垃圾专利”,浪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其次,专利战略可以帮助企业突破国外公司的专利壁垒。企业需要清楚了解自己所在行业的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情况,只有这样才能识别技术突破点,避免他人的专利阻碍,确立自身的专利优势,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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